职称 | 职称知识专栏(第十二期)
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是由深圳市首创,于2017年经深圳市人社局批复成立,旨在评价遴选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满足行业实际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在人社局的指导下,目前由深圳市5A级行业协会——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作为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目前,该职称评审体系已经覆盖了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并于2022年入选住建部第一批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成为被住建部点赞的“深圳经验”之一。
目前,2025年度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已经火热开始(@装配er,准备起来!2025 年度装配式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3月27日17时截止,想要申报的装配er们请抓紧时间!为了帮助各位装配er更好的了解职称有关知识,做好职称申报工作,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正在持续推出职称知识专栏,有需求的小伙伴记得实时关注!
本期微信为大家推出职称知识专栏(第十二期),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注意:具体申报条件以2025年度人社部门相关要求为准】
职称知识专栏(第十二期)
Q1:市系统填报业绩成果要求?
需填报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的,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的业绩成果情况,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涉及行业准入的,如建筑等,要求申报专业和业绩与工作单位的资质相一致。
对于完成发包承揽关系甲乙方项目或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的,需列明本人承担的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同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的,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无效。
对于标准、规范等编制业绩成果,上传公开发布实施文件、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内容以及证明本人参与编制工作的排名等相关材料。
Q2:提交奖项需要注意什么?
(1)需提供符合省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有效奖项;
(2)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全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3)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Q3:我以发明专利发明人条件申请职称评审,请问发明人是否有排名要求?
按照申报专业对应的省文件标准执行。
Q4:我有一项发明专利,目前正在授权公告期,还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是否可以作为学术成果的发明专利申报?
学术成果的发明专利栏目要以取得《发明专利证书》作为申报有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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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与整理:张乐
校对:韩微
审核:付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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