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 职称知识专栏(第十四期)
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是由深圳市首创,于2017年经深圳市人社局批复成立,旨在评价遴选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满足行业实际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在人社局的指导下,目前由深圳市5A级行业协会——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作为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目前,该职称评审体系已经覆盖了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三个层次五个等级,并于2022年入选住建部第一批装配式建筑发展可复制推广经验清单,成为被住建部点赞的“深圳经验”之一。
目前,2025年度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已经火热开始(@装配er,准备起来!2025 年度装配式建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4月24日(星期五)17时前,申报单位需在申报系统中将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退回修改的申报记录未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装配er们请抓紧时间!为了帮助各位装配er更好的了解职称有关知识,做好职称申报工作,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正在持续推出职称知识专栏,有需求的小伙伴记得实时关注!
本期微信为大家推出职称知识专栏(第十四期),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注意:具体申报条件以2025年度人社部门相关要求为准】
职称知识专栏(第十四期)
Q1: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市的且已取得省外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我市高一级别职称时,如何办理?
在深圳市职称晋升时,全国各地合法合规取得的职称证均不需经过验证换证,按照年度评审通知文件要求提交证书、评审表(或申报表、登记表)或任职文件(即发证机关印发的任职资格审批文件)等材料即可。未上传的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申报。
如评委会办公室对省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有异议,申报人需配合提供其证书颁发单位具有评审权等相关资料。
Q2:外省、中央单位流动至我市的且已取得省外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想换取我市同层级职称证书时,如何办理?
如申报人需要将外省取得的职称证书换发为广东省职称证书,则需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申请重新评审,具体实施与2024年度一致。省外职称证书的重新评审工作与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使用同一套业务系统,仅需在申报类型勾选“省外(中央单位)职称确认”,其他条件及流程均与普通评审一致。
Q3:原职称证书专业与现行不匹配,想更换,可否办理?
不可以。可按转专业重新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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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与整理:张乐
校对:韩微
审核:付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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