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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9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10:12浏览次数: 171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全面促进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消耗,6月2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19条重磅政策,力推装配式建筑!


    《通知》要求: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预制率达到40%,装配率达到6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其在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等级的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装配式项目可缓交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装配式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可免收;对装配式、BIM等项目给与最多20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并对实施装配式的企业优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评奖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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