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讨论编制装配式建筑工程质安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29 10:09浏览次数: 2980
4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安处处长林兆雄、副处长许欣毅一行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参加《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下称《管理办法》)编制讨论会,市住建局副局长邝龙桂主持,科工处、质安处、市质安总站、龙岗区质检站等相关处室和单位、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及深圳万科、华阳国际、中建科技、鹏城建筑、中建钢构等编制组成员参会。
此次《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源于3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委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管理办法》。 按照要求,该《管理办法》要明确装配式建筑工程质安监管责任与内容,同时针对目前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突破性的解决办法。
对此,邝龙桂副局长提出该文件要体现先进性,打破现有规范标准中不适用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真正促进装配式建筑的落地实施。
林兆雄处长对深圳市住建局围绕《管理办法》展开的高效、高质编制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若干思路,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要求,编制组将尽快完成修改稿,近期在局内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