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西两省发布省一级的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19 10:13浏览次数: 2186
近日,江苏省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则发布了《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两省均分阶段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建立了明确的发展目标。
江苏 到2025年,力争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建筑预制装配化率均达到50%以上
江苏省发布的文件明确指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分三阶段走,一是试点示范期(2016年~2017年),建成10个设计研发、部品(材料)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培育2~3家具备产业现代化施工能力的骨干企业,建设10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二是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力争达到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5%以上。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化水平的现代化龙头企业,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初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环境。三是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力争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预制装配化率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
江西 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到2025年底,比例力争达到50%。
江西省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2016年底前,全省各试点城市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2018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到2025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